玉石買賣糾紛 檢方扣樣送鑑定
2011/03/24 18:27:43
(中央社記者劉嘉泰花蓮縣24日電)大陸觀光客投訴在花蓮買到貓眼石假貨,引發玉石商品買賣糾紛,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以文今天前往店家查扣樣品,將送請鑑定機構釐清商品真偽等相關問題。
有大陸觀光客於去年在花蓮光隆育樂公司以新台幣49萬5000元購得1對貓眼石,但事後認為買到假貨,而向媒體爆料,光隆今天則是澄清,早已於去年12月間辦妥退貨手續。
光隆總經理曾碧美表示,台灣貓眼石屬於台灣玉,是花蓮的特產玉石,光隆所銷售的是台灣產的台灣貓眼,且都附有商品鑑定保證書,並非斯里蘭卡生產的金綠貓眼,本來就與投訴陸客所描述的商品並不相同。
花蓮地檢署今天獲悉這起貓眼石交易糾紛後,王以文特地於下午前往光隆賣場進行勘驗,他表示,檢方的動作並非搜索,而是進行勘驗,也不是打壓業者,而是希望讓花蓮觀光產業朝向正面發展。
檢方請業者提供3顆貓眼石樣品予以查扣後,由業者代保管,王以文說,因玉石、寶石的價值和價格難有定論,檢方將謹慎選定鑑定機構,確認商品保證書上登載的產地等鑑定資料,才能釐清究竟是涉及詐欺,或只是一般交易認知上的糾紛。100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