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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第265樓阿謀于2013-11-03 17:08發表的 : 某些狀況將私人對話洩漏,造成別人"明確"損失,對方根據民法是可提告求償,不過常常"舉證之所在,乃敗訴之所在". 公務員國家機密少部分會有洩密罪的問題,但與這狀況不太相符 我們寫文章常常寫:國父說:~~蔣公說:~~愛因斯坦說:~~莎士比亞說(或許她根本沒說) 版規指的文章是嘔心瀝血寫出的郵文被拷貝,跟這種狀況並不相符 人性黑暗面來看,都喜歡看或聽別人私下對話,所以類"楚門秀""真人秀""分手擂台"效果都不錯. .......
引用 引用第267樓收藏者于2013-11-03 19:36發表的 : 嚴重抗議~~~~~ 不認同不要進來討論嘛~ 既要進來就不要費話連篇! 如果認為被侵權就提告嘛! 我們需要的是知識討論而不是個人在洗版~
引用 引用第13樓收藏者于2013-09-27 00:13發表的 : 靈蛇郵資票大陸會有單嗎??
引用 引用第264樓收藏者于2013-11-03 19:36發表的 : 嚴重抗議~~~~~ 不認同不要進來討論嘛~ 既要進來就不要費話連篇! 如果認為被侵權就提告嘛! 我們需要的是知識討論而不是個人在洗版~
引用 引用第268樓super于2013-11-04 12:58發表的 :字體有必要放大這麼多嗎?正常字型 大家都可以看懂還沒老到需要放大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