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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 : 「慶祝雙十國慶」紀念郵戳訂於103年10月10日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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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樓  發表於: 2014-10-17 11:41

國慶日紀念戳的實寄郵件, 蓋那種戳\都合理, 專用郵筒如果是營業窗口的集郵人員去收, 他直接用窗口的戳來銷, 十分合理;
如果是按規定轉交由投遞單位銷戳, 非假日之平信銷辛戳, 假日平信單位休假, 由限時單位代班銷戳, 銷了庚戳, 合理;
如果限時單位代班銷戳, 還是銷了辛戳, 也合理, 代班人拿休假人的戳來銷, 有何不妥? 而且銷了戳又不代表休假當天就要封發出去, 等上班日由平信單位封發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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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樓  發表於: 2014-10-17 13:50

    回 10樓(Tony Lai) 的帖子

    原來如此,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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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樓  發表於: 2014-10-19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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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樓  發表於: 2014-10-19 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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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樓  發表於: 2014-10-19 21:22

    這樣蓋紀念戳 有問題~~
    落地戳不能當做蓋戳依據
    紀念戳日期是跟銷票戳
    這樣蓋法 有爭議
    清清集郵網站 http://chch.tw 站長 陳世清 WEB Master Chen Shi-Ching
    [email protected]
    TEL:08-7360391 手機:0926-104291
    90099台灣屏東郵政第99號信箱
    P.O. Box 99, Pingtung 90099,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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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樓  發表於: 2014-10-19 21:45

    回 14樓(站長) 的帖子

    以本站文如下
    紀念戳之銷蓋:在各使用郵局之郵務窗口使用,需先銷蓋該局之日戳(癸戳或甲戳)
    另外在空白處蓋上紀念戳,依規定紀念戳是附戳,不能蓋銷郵票。

    你沒說我還沒發現,,凸顯規章不完善之處,能按照規定走理當樂觀其成!
    我發現之前另外一件落地也蓋了紀念戳

    [ 此帖被府城小新在2014-10-19 21:57重新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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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樓  發表於: 2014-10-19 22:35

    引用
    引用第14樓站長于2014-10-19 21:22發表的  :
    這樣蓋紀念戳 有問題~~
    落地戳不能當做蓋戳依據
    紀念戳日期是跟銷票戳
    這樣蓋法 有爭議

    這個就不一定了  雖然不知規定有沒有改過  不過除了銷票外 紀念戳以前是可以在過路,落地都可用的  
    而現在一般郵局已經不會主動再花時間加蓋了  現在的紀念戳大概只有集郵用途了  
    以前頒發下來都會到封發台  主動加蓋在自然郵件上  現在....難囉!
    以下舉三件同為國慶日的紀念戳為例  兩件落地  一件轉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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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樓  發表於: 2014-10-20 13:04

    圖片:
    之前刊過的這封圖書館百年實寄,也是落地時被士林投遞銷了紀念戳,還是很少有的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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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樓  發表於: 2014-10-20 20:41

    引用
    引用第17樓小葉先生于2014-10-20 13:04發表的  :
    之前刊過的這封圖書館百年實寄,也是落地時被士林投遞銷了紀念戳,還是很少有的錯色。


        這封原本是不錯的!  有自然蓋的紀念戳. 有完整的郵路. 但比較可惜的是.封上無寄件人地址. 也無收件人地址  
    如果不清楚的   有可能會以為亂蓋戳的封
    我只能大概亂猜可能是板橋寄中和退文化大學郵局了.  

    我以前也做過貼名條的首日封. 但後來覺得自己做的封為何不留下記錄?
    撕名條留空白目地是可以再填不同地址與人名. 但這有太大義意嗎? 為了方便展出?難道別人看不出是集郵封嗎?為了賣錢?空白能多賣多少? 或許一切都是自欺欺人. 因此後來我寄的郵件.就都寫上自己寄的地址與姓名.記錄當時發生的一些事. 現在再翻出以前寄的封片.我仍然喜歡地址姓名完整的. 因這些都是自己的回憶. 相反的.在空白收寄地址的封片上. 就沒有較強的回憶記錄.這是個人的經驗感想.或許與很多人想法不一樣.但我認為當作分享.也是一件不錯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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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樓  發表於: 2014-10-20 22:45

    引用
    引用第18樓皇于2014-10-20 20:41發表的 :


        這封原本是不錯的!  有自然蓋的紀念戳. 有完整的郵路. 但比較可惜的是.封上無寄件人地址. 也無收件人地址  
    如果不清楚的   有可能會以為亂蓋戳的封
    我只能大概亂猜可能是板橋寄中和退文化大學郵局了.  
    .......


    這個封是從位於中和圖書館的板橋臨時郵局寄文化大學,板橋臨時郵局蓋的是中和的紀念戳,經過士林投遞至文化大學郵局蓋的是士林紀念戳。

    這個封的收寄件地址的名條是可重複貼用的自黏式名條。目前貼在封的背面。個人喜歡封的原始投遞資訊,也喜歡他在撕下名條時的商業價值。
    一張新的郵票有其商業價值,一張蓋銷的郵票,商業價值隨戳封的價值而定,因人而異。

    同樣的道理,封上寫了特定收件人的資訊,一來刊登有隱私個資問題,二來就商業價值考量來說,背面的名條可以貼回正面,也提供給轉讓對象(不論餽贈或銷售對象)一個新的詮釋空間。這提供了封的多元性。

    然而,每個人看法不同,作法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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