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 朋友圈 勛章中心 道具中心 部落格 搜索工具 點數兌換
引用 引用第8樓sutra于2011-03-19 09:57發表的 :快遞掛號函件及平快函件國內業務於民國66年2月1日郵政法第四條修正時,為簡化郵件種類而予刪除,快遞業務只剩寄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