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郵件追蹤系統,把整個遞送過程打印出來,就是最好的證明.用落地戳來證明郵路,那是19-20世紀的做法,但因為教大家集郵的那些前輩們,還有郵展的評審們,大多都是那2個世紀的人物,所以,用落地戳來證明郵路,這種落伍的思考模式,便深植在一般臺灣集郵人士的腦子𥚃,根深蒂固,從來只知道要這樣,從未質疑為什麼應該這樣,包括我自己也不例外,一直到出國之後我才改掉非落地戳不可那種思維.不好意思,我說得比較直白:證明了確實有經過郵遞,又能如何?有了落地戳,郵垃圾就能變黃金嗎?我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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