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認為此封台方忘了加倍罰款.
不看上面手寫的 25 ctms (金生丁) 小弟的算法為 (手寫或蓋的 ctms, 對小弟來說只能參考)
當時舊台幣 T$1 等於法幣 $200 欠資 T$175 = $35,000法幣 當時 100 金生丁等於法幣 $155,000
35,000/155,000*100 = 22.58金生丁 = 4.52美分 四捨五入為 5美分 (當時1美分 = 5金生丁) 所以正面貼 5美分欠資
台方郵局人員應知道美國以5金生丁為一單位,所以算到22.58金生丁便寫上最近値的 25 ctms
封上已被台灣郵局在 T 上寫 25 ctms (金生丁) 就可直接換算成 25/5 = 5美分
此封算起來似乎忘了加倍. 這是國際欠資常見的現象.
有一點要注意的是 1948年7月1日 美國將美金調整為 1美分 = 3金生丁. 這封寄到美國雖已過7月1日, 但以寄出日期為基準
這是小弟的算法, 還請前輩指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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