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存局候領郵件新制二月一日起實施 免費保管期縮為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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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08-01-25 20:18

存局候領郵件新制二月一日起實施 免費保管期縮為15日

免費「存局候領郵件服務」期限縮短為15天,各地郵局2月1日起正式實


臺灣郵政公司表示,鑑於國內郵購型錄、電視購物及網路購物風氣盛行,寄存各地郵局「存局候領郵件」日益增多,為促請民眾儘早領取郵件,降低郵件保管及清點郵件之困擾,各地郵局自2月1日起「免付費」存局候領郵件期限由原2個月縮短為15天,但收件人得以書面延長至1個月。郵件經展期且逾15日未領取時,自第16日起,改按郵件種類收取「逾時保管費」。



  寄件人如欲寄發存局候領郵件時,請於封面寫明收件人姓名、電話、寄達地郵局名稱並書寫「存局候領」字樣,再由收件人到郵局憑身分證明文件領取。相關規定如下:

一、國內郵件:

(一)國內函件、包裹存局候領期間,以候領之次日起算15日為限,國內快捷以5日為限。上述郵件得經收件人以書面申請延長至1個月。

(二)存局候領之國內郵件,自候領之次日起15日內,免付保管費。經收件人申請展期且逾15日未領取,自第16日起:

1、國內函件按逾期日數收取「逾期保管費」每日2元。

2、國內包裹、快捷郵件按逾期日數收取「逾期保管費」每日6元。

二、國際郵件:

(一)存局候領期間,以候領之次日起算2個月為限。

(二)存局候領之國際郵件,自候領之次日起15日內,免付保管費。逾15日者,除國際函件免付費外,其他郵件按逾期日數收取「逾期保管費」每日6元。

洽詢專線「臺灣郵政客服中心」:0800-700-365。

以上摘自台灣郵政網頁
[ 此貼被阿肥在2008-01-25 22:42重新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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