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局和郵電司這羣天然呆,真的是呆得可愛。你要祭出賠償機制,想和民間宅配競爭,重新搶回市場,這點我們敬表尊重。 但你沒事去修郵政法幹嘛呢? 你要賠人家錢,完全不需要法律授權 ,只要訂個内規,經過董事會通過,愛怎麼賠就怎麼賠,那是你家的事, 根本沒有必要在郵政法明文規定。 今天上山容易下山難,現在修了郵政法,哪天你想要取消這個賠償規定, 豈不是要再修一次郵政法? 要在郵政法增訂一個賠(補)償規定,相信沒有人會反對,但要取消這個規定,會有這麼容易嗎? 郵局你準備賠到脫褲子,賠到天荒地老吧! 到時候想喊停都停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