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單位:公共事務處
發布時間:108/06/24
有關媒體報導收件人以原住民傳統名字簽收掛號郵件遭拒一節,中華郵政公司說明如下:
為維護掛號郵件安全,收件人未攜帶印章而能出示身分證明文件者,得簽署全名收領掛號郵件;另依姓名條例之規定,原住民之姓名登記,得將漢人姓名與傳統姓名之羅馬拼音並列登記,故收件人以羅馬拼音簽署傳統名字,並出示身分證件者,即符合領取掛號郵件之規定。
有關掛號郵件之投遞,郵政法規及相關營業規章均訂有詳盡規定,已請相關單位確實依作業規定檢討改進,並加強員工教育訓練,提升應對用語及禮節,強化服務品質,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
聯絡人及電話:郵務處 李諸禮 02-23921310轉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