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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提醒: 本帖被 站長 設置為精華(2009-08-10)
引用 引用第43樓wmdw2003于2009-08-09 08:08發表的 :如果是這樣,那我把寄件人遮起來好了,重點是那個左營的迴轉式落地戳不過我認為給封的那個人,他的說法有點誇張公家單位每天對外發幾百個函件,都是用這種信封開會或傳遞文件的時候,也常用這種東西當作資料袋,或用這種信封裝公文附件在外流通數量的不知凡幾而且它並沒有登記財產編號,用完也不需要繳回可能他怕你拿去做不良用途,所以趕緊跟你要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