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加勒比海見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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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13-03-20 21:45

加勒比海見聞

最近到加勒比海地區一遊,發現了幾項見聞
或許是我孤陋寡聞,可能不算太新鮮的事,但仍舊透過這個版面與大家分享。

1. "聖克里斯多福"和"尼維斯"的郵票竟然可以混用:
  台灣在加勒比海地區的邦交國"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是由2個小島組成的聯邦,理論上是一個國家,但交通部門卻各自運作,曾經有一段時間聯合發行"ST. KITTS & NEVIS"的郵票,但後來就分家了,聖克里斯多福發行"ST. KITTS"的郵票,尼維斯則是發行"NEVIS"的郵票,在各自的郵局才能買到各自的郵票。市場上經常可見一系列上下兩聯刷的火車郵票,其中一大部分就是以"NEVIS"的名義發行的(當然,也有用聖文森、吐瓦魯等國名義發行)。經過求證,這兩家郵政所發行的郵票,皆可在對方郵局使用,相互承認其價值。下圖是從尼維斯首都夏勒斯敦由政總局寄出的掛號信,郵資3.20東加勒比海共同貨幣,混貼"ST. KITTS"和"NEVIS"兩家郵政發行的郵票。





2. 多明尼加的郵戳日期竟然是亂蓋的:
  多明尼加郵政非常糟糕,首先是沒有統一郵資,任由郵局人員漫天喊價,例如寄明信片回台灣,在銀港說是35元,在羅馬納收50元,在首都郵政總局只要20元,到了首都機場郵局卻要60元。更扯的是,寄掛號信到台灣,窗口收了我105元,回來收到後才發現,封面上只貼了35元,而且被改作平信交寄,污走我70元。而且有很多郵局,郵戳上根本沒有日期,而是一個圓圓的圖章。我2月10日和2月14日分別在首都郵政總局交寄一批明信片,結果今天收到,2月10日交寄的被蓋上1月17日的郵戳,2月14日交寄的被蓋上1月31日的郵戳,那是一種類似宣傳戳的東西,像是台灣的臨局戳,日期無法調整,顯然郵局人員拿到就亂蓋一通,完全沒有交寄日期的觀念。而且郵遞的速度極為緩慢,寄了一個多月才回到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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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發表於: 2013-03-25 10:59

印象中聽人講過
中南美洲的郵局要盯著櫃檯貼好郵票蓋好郵戳印好條碼才能離開櫃台
不然一轉身他就隨便胡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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