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片簡與現代集郵』-[上]
現代的集郵方法,自廿世紀就已起了極大的變化。自從所謂的「專題集郵法」推出以來,蒐集者已經突破成套收集的圄限,以及只重於單項郵品的編組郵集方式,而全都改用票、封、片、簡、的融合方法編組郵集啦
此一變化對集者而言,它不但可以節省時間與金錢,而且可以發揮寬闊的舖排心意。至於外國人編郵集感覺容易,而本國人卻覺得困難原因何在?追究起來就是,國內集者不能瀟灑的運用郵品之緣故。為清除此一障礙,郵人對郵品實有深入認識的必要。
封片簡郵品,國外郵人稱它為「郵政文具」(Postal stationery)。其可用的範圍界定:「凡屬於合法發行的封、片、簡、皆可用於競賽的郵集內。私人觀賞用的郵集則不受此限。」意思明白表示;只要是參與競賽的展品,都需使用合法發行之郵品。而合法不合法的分判,則是以郵局授權與否為準。
這種分判方式,曾為集者帶來很大的困擾。其原因:合法發行之片、封、簡、大多設計潦草少有變化,發行量又超多,結果失去集者收集的誘因。郵人的收集心態是珍奇稀罕,擁孤自重,偏偏郵政單位又不懂郵人的這份奇特心理,每每發行不受歡迎。而私人發行者限量多樣,設計別具心裁,故爾經常的甫推上陣立即清光。可惜的是這些受歡迎的郵品,卻是不容於遊戲規則。
因鑒於此,固有許多郵人提出反應。FIP當局受不住輿論要求,遂於評審規則內附加但書:[凡適用於「比較」,其所使用材料不論合法與否、偽造或仿贗,可以適度的用於競賽郵集之中]。唯一重點:「必須充分說明引證,並能違評審接受為原則。」有了這筆但書,近年來的競賽展品遂有新的風貌展現。換句話說:郵人編組郵集的揮灑空間,的確比從前擴大了許多。【摘自"集郵工作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