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李騰芳古宅風景戳97年2月14日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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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發表於: 2008-02-12 21:40

李騰芳古宅風景戳97年2月14日啟用

描述:李騰芳古宅
圖片:
臺灣郵政官網公告97年2月14日由大溪郵局啟用
李騰芳古宅風景戳。
(圖片引自臺灣郵政官網)
流求齋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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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樓  發表於: 2008-02-13 08:17

引用
引用第0樓ilich于2008-02-12 21:40發表的 李騰芳古宅風景戳97年2月14日啟用 :
臺灣郵政官網公告97年2月14日由大溪郵局啟用
李騰芳古宅風景戳。
(圖片引自臺灣郵政官網)

您是來灌水的嗎?
同性質的東西開了好幾個版面!
又不是您製作的成品.
且轉貼自臺灣郵政網站.
大部分郵友自己都會查..
有賺取升級點數之嫌!!
[ 此貼被KOCHAN在2008-02-13 16:44重新編輯 ]
有心栽花花布衫,無心插柳柳橙汁.
薏仁做事薏仁湯,大雄做事小叮噹.
不是猛龍不過江,消夜永和吃豆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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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  發表於: 2008-02-16 14:01

引用
引用第5樓站長于2008-02-16 09:28發表的  :


轉帖郵政消息並無不妥
我是看了很久 好像沒看到其他重覆的帖子
不知道發生什麼事

同性質是什麼?
上次交流區同性質可發一帖 發多帖
這樣是比較不好
但有人堅持這樣不違規
所以 沒輒

總之....轉載郵政消息屬公告事項不會違法
轉其他報章最好先註明清楚
以免...

我的意思是--
同樣從臺灣郵政引用的資料.
像臨局戳,風景戳....等
同一個人只需開一個版面來敘述就可.
如"臺灣郵政新戳訊息".
像版大單水果臨局就開了2個版.
有灌水之嫌....
有心栽花花布衫,無心插柳柳橙汁.
薏仁做事薏仁湯,大雄做事小叮噹.
不是猛龍不過江,消夜永和吃豆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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