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類郵件是否存在,應以當時郵政有無開辦此項業務來做決定.例如郵局還未開辦快捷郵件之前,郵件投遞無論如何快速,皆不宜稱其為"快捷郵件".同理,當早期中華郵政未將"郵簡"從函件類郵件中另行歸類收費,而只是將其當作"信函"收取信函資費時,即使郵件的格式跟今日郵簡函件完全相符,也不宜稱其為"郵簡".否則如果郵簡格式的函件在大清時期經過郵遞,就能因此說最早的華郵國內郵簡出現於大清?"郵簡"要與"信函"做區隔,應以中華郵政"郵簡"函件另行歸類明訂之日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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