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引用第52樓KOCHAN于2008-04-22 12:38發表的 :
您先把法幣換算為金圓券,再換為舊臺幣.
最後換成新台幣,一角台幣的郵票需貼幾十萬法幣的面值?
您貼的下去 ?
別老是說一些很少人會做的事
另外單位郵票的定義是當時的價值或現在的對等價格,
不是您說了算, 又不是美國的FOREVER郵票!
有沒有效的確不是我說了算,但請您告訴我們,您認為這些郵票無效,依據的是什麼?
至於單位郵票,它的定義究竟是發行當時的價值,或是目前的價值,也麻煩您告訴我們依據是什麼?
我們今天討論的是,這些郵票在法律上是否仍具有效力,如果具有效力,它的效力又是如何?
而不是真正要把幾十萬法幣面值的郵票拿來使用
這是一個假設性的法律問題,是一項學術上的討論,而非實務的應用
法學上的討論,有很多是實務界較少發生的案例,但不代表它永遠不會發生,也不代表它沒有討論價值
更何況,同一個國家的同一個政府,先後實施多種貨幣制度,在實務上並不是罕見的案例
如果有人能夠舉出相關郵票的適用情形,相互加以對照分析,相信是非常具有意義的郵史研究
而不是因為"很少人會做",就沒有研究價值
否則我也可以說,郵資票也很少有一般民眾會去買來做國際快捷或是代收貨價,幹麻要蒐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