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引用第58樓KOCHAN于2008-04-22 22:27發表的 :
您就多理性?別太自負了!
您也沒拿出可以使用的例證.
我又不學法律,我只知道法律需活用,而不是拿來當令箭.
我告訴您, 舊台幣郵票現在還能用.
但要以40000:1來換算.
而舊臺幣千元以上面值的郵票市價已不便宜.
根本沒有人會想到轉換.
唉!真是遇到.....
您也不要拿不出法律證據,就說別人用法律壓你
您說要實例,我就舉一個實例給你看
這些舊幣值(金圓,銀元,舊台幣)郵票,也許是幾萬元換一元新台幣,用來貼信當然不可能
但是郵票是否有效的論證,難道只限於貼信功能嗎?
這些郵票難道不能拿來做集郵用途(例如原圖卡)嗎?
而原圖卡是否符合規範的一大要件,便是郵票是否有效
只要郵票是有效的,即使換算成新台幣只有0.0000001元,他還是符合規範的
因為台灣的郵政當局並沒有規定銷蓋集郵戳章的最低郵票面額
今天一位原圖集郵評審,看到一張原圖卡:
卡片是日據時代發行的台北公會堂(今中山堂)明信片
郵票是36年10月25日起中華民國郵政在大陸發行的「台灣光復紀念郵票」
郵戳是84年10月25日台灣光復50周年台北臨時郵局癸戳
其中「台灣光復紀念郵票」在郵政總局85年發行的「中國郵票目錄」上面
並沒有廢止的紀錄
而且現在的台灣郵政和當年那個大陸上的中華民國郵政,是一脈相承的
光是上述兩個理由,這枚郵票是否有效,即有很大的討論空間
(當然您也可以舉出其他證據,證實它已經失效,例如當時郵局的行政命令)
這當然是個法律問題
只要那枚郵票有效,即使換作新台幣只有極小的數額,但原圖卡依然合格
但只要那枚郵票無效,則原圖卡即屬不合格
試問,該枚郵票是否具有效力,難道不是最重要的關鍵嗎?